【课程详情】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明确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本中心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总监系列课程网络培训。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生产、检验、质量、管理、流通等部门相关人员;
2.中大型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
二、培训流程
(1)培训报名:点击报名—“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课程”即可报名;
(2)课程学习:点击课程目录进入学习课程,观看视频课程;
备注:课程将采用连载课程以录播视频+直播授课的形式,授课老师将结合最新政策文件讲解食品安全总监课程内容。
(3)考试安排:具体以课程安排为准,授课结束后考核通过人员将发放《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证明》
三、培训内容
(1)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总监基本要求》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0号令)解读,什么类型的企业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总监,食品安全法规中赋予食品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食品生产总监如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2)第二部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中赋予食品及相关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法规中对食品生产的一般要求
(3)第三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
常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的依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介绍。
(4)第四部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与风险评估。
(5)第五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 GMP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原理与应用;(ISO22000),食品生产的质量检验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文件与记录。
(6)第六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沟通》
沟通食品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实施内部和外部沟通,理解和应用,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线上培训课程随时可看,方便各学员灵活学习。可提供管理过程疑问解答。
四、授课专家
王芳:高级工程师、广东省首席质量官、东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包含培训课程网络视频等
培训费用:800元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
咨询电话:22102077、221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