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食品安全总监专项培训
¥ 800
共4课时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明确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本中心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总监系列课程网络培训。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生产、检验、质量、管理、流通等部门相关人员;2.中大型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二、培训流程(1)培训报名:点击报名—“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课程”即可报名;(2)课程学习:点击课程目录进入学习课程,观看视频课程;备注:课程将采用连载课程以录播视频+直播授课的形式,授课老师将结合最新政策文件讲解食品安全总监课程内容。(3)考试安排:具体以课程安排为准,授课结束后考核通过人员将发放《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证明》三、培训内容(1)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总监基本要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0号令)解读,什么类型的企业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总监,食品安全法规中赋予食品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食品生产总监如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2)第二部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中赋予食品及相关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法规中对食品生产的一般要求(3)第三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常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的依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介绍。(4)第四部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与风险评估。(5)第五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 GMP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原理与应用;(ISO22000),食品生产的质量检验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文件与记录。(6)第六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沟通》沟通食品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实施内部和外部沟通,理解和应用,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线上培训课程随时可看,方便各学员灵活学习。可提供管理过程疑问解答。四、授课专家王芳:高级工程师、广东省首席质量官、东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五、培训费用培训费包含培训课程网络视频等培训费用:800元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咨询电话:22102077、22100061
【餐饮】食品安全总监专项培训
¥ 800
共5课时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明确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本中心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总监系列课程网络培训。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生产、检验、质量、管理、流通等部门相关人员;2.中大型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二、培训流程(1)培训报名:点击报名—“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课程”即可报名;(2)课程学习:点击课程目录进入学习课程,观看视频课程;备注:课程将采用连载课程以录播视频+直播授课的形式,授课老师将结合最新政策文件讲解食品安全总监课程内容。(3)考试安排:具体以课程安排为准,授课结束后考核通过人员将发放《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证明》三、培训内容(1)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总监基本要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0号令)解读,什么类型的企业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总监,食品安全法规中赋予食品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食品生产总监如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2)第二部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中赋予食品及相关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法规中对食品生产的一般要求(3)第三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常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的依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介绍。(4)第四部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与风险评估。(5)第五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 GMP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原理与应用;(ISO22000),食品生产的质量检验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文件与记录。(6)第六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沟通》沟通食品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实施内部和外部沟通,理解和应用,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线上培训课程随时可看,方便各学员灵活学习。可提供管理过程疑问解答。四、授课专家王芳:高级工程师、广东省首席质量官、东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五、培训费用培训费包含培训课程网络视频等培训费用:800元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咨询电话:22102077、22100061
【第一期】食品检验员(初级/五级)
¥ 2500
共0课时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附件1)通知,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自行开展食品检验工的培训和评价考核工作,其评价结果享受东莞人才激励政策(附件2)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附件3),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检验工作为食品行业重要岗位的技术人员,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素质水平,适应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我中心将举办“第一期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2、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妆品企业和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3、团膳单位、配送单位和其他餐饮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4、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应届生;5、需要取得食品检验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二、报名条件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三、培训方式1、理论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视频学习(包含培训课件、课后讨论答疑)2、实操学习:到指定场地进行,由授课老师和助教进行讲解和示范。四、培训内容(具体授课内容将依据课程需求进行调整) 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基本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计量、标准及标准化 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 实验室仪器分析 食品检测样品处理方法 标准溶液配制与使用 检验结果及数据处理 食品标签、营养标签制作与检验 实验室仪器管理与维护 3、安全基础知识 实验室安全准则 危险化学品与实验室应急管理 4、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五、培训师资各大高校教授、行业专家等为培训班授课。六、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报考成功后统一通知实操地点: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七、报名方式和考培费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2、报名咨询:(1)咨询电话:0769-22102077、22100061(2)微信咨询:13380164128微信同号3、费用标准级别费用政府补贴五级/初级2500元/人1000元/人四级/中级3000元/人1500元/人三级/高级3500元/人20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鉴定费八、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相关政策和《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详见附件2、3)。九、其他事项1、证书查询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2、证书样式 附件:(具体附件请联系教务老师索取)附件1:《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通知附件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附件4: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简介 培训中心简介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设立,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2002年成立。培训中心经历了由原市食药监局代管、省食药监局、省市场局(药监局)管理的多个发展阶段,现为省药监局事务中心的二级法人单位。培训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学历提升等工作。主要职能:1、负责省内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公共营养师等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负责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3、负责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分发放,承担“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岗位培训4、负责我市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成人学历提升的招生和教务管理5、承担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6、承担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的受理、审核 部分资质: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2、广东省东莞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机构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成人学历东莞函授站5、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6、东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联络点(药师、主管药师、医疗器械工程师、制药工程师)7、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服务管理机构8、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
【第一期】食品检验员(中级/四级)
¥ 3000
共0课时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附件1)通知,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自行开展食品检验工的培训和评价考核工作,其评价结果享受东莞人才激励政策(附件2)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附件3),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检验工作为食品行业重要岗位的技术人员,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素质水平,适应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我中心将举办“第一期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2、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妆品企业和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3、团膳单位、配送单位和其他餐饮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4、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应届生;5、需要取得食品检验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二、报名条件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三、培训方式1、理论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视频学习(包含培训课件、课后讨论答疑)2、实操学习:到指定场地进行,由授课老师和助教进行讲解和示范。四、培训内容(具体授课内容将依据课程需求进行调整) 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基本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计量、标准及标准化 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 实验室仪器分析 食品检测样品处理方法 标准溶液配制与使用 检验结果及数据处理 食品标签、营养标签制作与检验 实验室仪器管理与维护 3、安全基础知识 实验室安全准则 危险化学品与实验室应急管理 4、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五、培训师资各大高校教授、行业专家等为培训班授课。六、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报考成功后统一通知实操地点: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七、报名方式和考培费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2、报名咨询:(1)咨询电话:0769-22102077、22100061(2)微信咨询:13380164128微信同号3、费用标准级别费用政府补贴五级/初级2500元/人1000元/人四级/中级3000元/人1500元/人三级/高级3500元/人20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鉴定费八、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相关政策和《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详见附件2、3)。九、其他事项1、证书查询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2、证书样式 附件:(具体附件请联系教务老师索取)附件1:《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通知附件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附件4: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简介 培训中心简介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设立,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2002年成立。培训中心经历了由原市食药监局代管、省食药监局、省市场局(药监局)管理的多个发展阶段,现为省药监局事务中心的二级法人单位。培训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学历提升等工作。主要职能:1、负责省内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公共营养师等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负责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3、负责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分发放,承担“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岗位培训4、负责我市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成人学历提升的招生和教务管理5、承担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6、承担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的受理、审核 部分资质: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2、广东省东莞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机构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成人学历东莞函授站5、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6、东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联络点(药师、主管药师、医疗器械工程师、制药工程师)7、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服务管理机构8、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
【第一期】食品检验员(高级/三级)
¥ 3500
共0课时
各食品企业、行业从业人员: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附件1)通知,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自行开展食品检验工的培训和评价考核工作,其评价结果享受东莞人才激励政策(附件2)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附件3),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检验工作为食品行业重要岗位的技术人员,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素质水平,适应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我中心将举办“第一期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2、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妆品企业和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3、团膳单位、配送单位和其他餐饮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4、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应届生;5、需要取得食品检验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二、报名条件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髙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三、培训方式1、理论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视频学习(包含培训课件、课后讨论答疑)2、实操学习:到指定场地进行,由授课老师和助教进行讲解和示范。四、培训内容(具体授课内容将依据课程需求进行调整) 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基本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计量、标准及标准化 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 实验室仪器分析 食品检测样品处理方法 标准溶液配制与使用 检验结果及数据处理 食品标签、营养标签制作与检验 实验室仪器管理与维护 3、安全基础知识 实验室安全准则 危险化学品与实验室应急管理 4、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五、培训师资各大高校教授、行业专家等为培训班授课。六、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报考成功后统一通知实操地点: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七、报名方式和考培费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2、报名咨询:(1)咨询电话:0769-22102077、22100061(2)微信咨询:13380164128微信同号3、费用标准级别费用政府补贴五级/初级2500元/人1000元/人四级/中级3000元/人1500元/人三级/高级3500元/人20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鉴定费八、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相关政策和《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详见附件2、3)。九、其他事项1、证书查询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2、证书样式 附件:(具体附件请联系教务老师索取)附件1:《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通知附件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附件4: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简介 培训中心简介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设立,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2002年成立。培训中心经历了由原市食药监局代管、省食药监局、省市场局(药监局)管理的多个发展阶段,现为省药监局事务中心的二级法人单位。培训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学历提升等工作。主要职能:1、负责省内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公共营养师等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负责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3、负责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分发放,承担“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岗位培训4、负责我市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成人学历提升的招生和教务管理5、承担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6、承担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的受理、审核 本中心为: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2、广东省东莞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机构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成人学历东莞函授站5、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6、东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联络点(药师、主管药师、医疗器械工程师、制药工程师)7、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服务管理机构8、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
【第一期】中药调剂员(中级/四级)
¥ 2500
共16课时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附件1)通知,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自行开展中药调剂员的培训和评价考核工作,其评价结果享受东莞人才激励政策(附件2)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附件3),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一、培训对象1、从事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调剂的人员;2、医药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3、需要考取中药调剂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二、报名条件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三、培训方式1、理论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视频学习(包含培训课件、课后讨论答疑)2、实操学习:到指定场地进行,由授课老师和助教进行讲解和示范。四、培训内容(具体授课内容将依据课程需求进行调整) 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中药学基础知识 常用中药经典名方介绍 常用中药饮片真伪鉴别 中药临方炮制 中药处方审方技巧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煎煮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养护知识 中成药应用知识 3、服务基础知识: 药店销售技巧、服务态度、文明用语 4、安全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 5、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五、培训师资各大高校教授、行业专家等为培训班授课。六、费用标准级别培训费政府补贴五级/初级2000元/人1000元/人四级/中级2500元/人1500元/人三级/高级3000元/人2000元/人七、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相关政策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号),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详见附件2、3)。八、其他事项1、证书查询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2、证书样式 3、咨询方式:0769-22102077、22100061附件:(具体附件请联系教务老师索取)附件1:《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通知附件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附件4: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简介 培训中心简介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设立,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2002年成立。培训中心经历了由原市食药监局代管、省食药监局、省市场局(药监局)管理的多个发展阶段,现为省药监局事务中心的二级法人单位。培训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学历提升等工作。主要职能:1、负责省内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公共营养师等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负责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3、负责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分发放,承担“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岗位培训4、负责我市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成人学历提升的招生和教务管理5、承担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6、承担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的受理、审核 部分资质: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2、广东省东莞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机构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成人学历东莞函授站5、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6、东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联络点(药师、主管药师、医疗器械工程师、制药工程师)7、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服务管理机构8、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
【第一期】中药调剂员(高级/三级)
¥ 3000
共16课时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附件1)通知,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自行开展中药调剂员的培训和评价考核工作,其评价结果享受东莞人才激励政策(附件2)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附件3),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一、培训对象1、从事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调剂的人员;2、医药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3、需要考取中药调剂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二、报名条件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三、培训方式1、理论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视频学习(包含培训课件、课后讨论答疑)2、实操学习:到指定场地进行,由授课老师和助教进行讲解和示范。四、培训内容(具体授课内容将依据课程需求进行调整) 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中药学基础知识 常用中药经典名方介绍 常用中药饮片真伪鉴别 中药临方炮制 中药处方审方技巧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煎煮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养护知识 中成药应用知识 3、服务基础知识: 药店销售技巧、服务态度、文明用语 4、安全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 5、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五、培训师资各大高校教授、行业专家等为培训班授课。六、费用标准级别培训费政府补贴五级/初级2000元/人1000元/人四级/中级2500元/人1500元/人三级/高级3000元/人2000元/人七、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相关政策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号),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详见附件2、3)。八、其他事项1、证书查询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2、证书样式 3、咨询方式:0769-22102077、22100061附件:(具体附件请联系教务老师索取)附件1:《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通知附件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附件4: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简介 培训中心简介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设立,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2002年成立。培训中心经历了由原市食药监局代管、省食药监局、省市场局(药监局)管理的多个发展阶段,现为省药监局事务中心的二级法人单位。培训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学历提升等工作。主要职能:1、负责省内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公共营养师等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负责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3、负责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分发放,承担“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岗位培训4、负责我市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成人学历提升的招生和教务管理5、承担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6、承担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的受理、审核 部分资质: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食品检验员、中药调剂员)2、广东省东莞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机构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成人学历东莞函授站5、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6、东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联络点(药师、主管药师、医疗器械工程师、制药工程师)7、东莞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服务管理机构8、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
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从业人员培训
¥ 168
共8课时
【西药】医药商品质量管理
¥ 800
共24课时
【西药】西药营业员
¥ 800
共9课时
【中药】中药营业员
¥ 800
共9课时
【GSP】质管
¥ 800
共8课时
【GSP】养护
¥ 800
共8课时
【GSP】验收
¥ 800
共8课时
【GSP】保管
¥ 800
共8课时
【考评员】中药调剂员考评员培训班
¥ 500
共1课时
关于举办中药调剂员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 76号文),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列入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新申请)内,获批中药调剂员(三、四、五级)职业(工种)的社会培训评价认定资质。为进一步提升我中心社会评价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评价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促进现代产业高素质人才培养,拟举办中药调剂员(工种)考评员培训班。 具体通知如下:一、本次考评职业(工种)中药调剂员二、培训内容1、国家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与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解读;2、考评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要求和违纪处理等;3、中药调剂员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三、培训对象本期拟招收培训人员人数30人。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廉洁自律,秉公执考,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2)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3)考评员需具有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四、收费标准培训费用500元/人(含培训费、证书办理费)五、培训方式与时间1、培训方式:网络授课+现场实操培训+考试(具体课程时间安排后期统一短信通知)。2、线下培训时间:2023年5月XX日至5月XX日,共2天。六、考核安排采用网络考试+现场考试方式开展,网络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理论,现场考试科目为中药调剂员实操专业知识。两科考试科目成绩均为60分或以上为合格,不设补考。通过考试者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由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核发相应的职业考评员证,并录入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我中心颁发的中药调剂员考评员证作为今后受聘中药调剂员考评员考评学习及考评资格的凭证。七、报名资料1、参加本次培训,请于x月x日前提交以下报名资料:(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贴纸质照片或插入电子照片彩色打印)(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6)白底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备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提交附二维码及范本2、提交方式(1)纸质资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0楼1002联系人:袁老师 15626810630、22100061(2)电子资料请扫描发到邮箱822366525@qq.com,邮件主题写“姓名+中药调剂员考评员资料”八、注意事项根据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管理有关规定,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领取考评人员证卡时,考评人员应自觉与社评组织签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 ,严格信守承诺中各项条款,遵纪守法,保持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正常秩序。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22100061、22102077 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23年5月10日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网站备案:粤ICP备13057433号-3